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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关系概况
2004-12-07

 

政治关系及高层互访

二、经贸合作

三、科技合作

四、教育交流

五、文化交流

 

        中韩两国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快速发展。政治上,两国领导人多次互访,并在国际多边活动中会晤,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经济上,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深化,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取得了成果。两国在地区及国际事务中的合作与协调也在进一步加强。2003年,韩总统卢武铉访华,双方决定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一、政治关系及高层互访

  建交以来,两国政治关系进展顺利。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李鹏委员长、乔石委员长、吴邦国委员长、朱镕基总理、李瑞环政协主席、贾庆林政协主席、胡锦涛副主席、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陈至立国务委员、唐家璇外长、李肇星外长等中国领导人和外长访韩。韩国四任总统(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国务总理李洪九、金钟泌(以自由民主联合名誉总裁身份)、李汉东、四任国会议长(李万燮、黄珞周、金守汉、朴宽用)、八任外长(李相玉、韩升洲、孔鲁明、柳宗夏、朴定洙、李廷彬、崔成泓、尹永宽)等不少政界人士先后访华。两国领导人还利用出席国际会议等机会经常会晤。

  1998年11月,韩国总统金大中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同金大中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和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分别会见。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签署了《中韩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韩关于简化签证手续和颁发多次签证的协定》、《中韩两国政府青年交流谅解备忘录》和《中国铁道部和韩国建设交通部铁路交流与合作协定》,草签了两国渔业协定。两国外交、经贸、铁道和建设部门负责人也分别在北京举行了对口会谈。除北京外,金大中还访问了上海,并在出席在菲律宾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后回国途中,于11月19~20日正式访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

  2000年10月,朱镕基总理应金大中总统邀请对韩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朱总理与金大中总统举行了正式会谈,就朝鲜半岛形势、两国关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许多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将中韩合作伙伴关系推向全面合作的新阶段。此外,朱总理还会见了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总理李汉东和主要政党领导人等政界人士,同韩国经济四团体领导人等经济界著名人士广泛接触,在韩国经济四团体举行的午餐会上发表了题为“走向全面合作的中韩关系”的讲演。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

  2001年5月23~27日,应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对韩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李鹏委员长与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举行会谈,并分别会见韩国总统金大中、国务总理李汉东以及韩国政界、经济界、韩中友好团体代表等各界人士,参观LG集团设在平泽的电子工厂。在会谈和会见中,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半岛形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而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对中韩关系迅速而全面的发展表示满意,李鹏重申中方对半岛问题的一贯立场,韩方对此表示感谢。双方一致同意将共同推动两国面向21世纪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2001年6月19~22日,应朱镕基总理邀请,韩国国务总理李汉东来华进行工作访问。朱总理与其会谈,江泽民主席、李鹏委员长分别会见。在就进一步发展中韩友好合作关系交换意见时,朱总理高度评价韩方为发展中韩关系所做的努力,希望双方再接再厉,切实推动两国合作伙伴关系在新世纪的全方位发展。李汉东表示希望双方在信息、金融、能源、钢铁等领域进一步开展互利合作,为两国全面合作关系增添更为实质性的内涵。双方还就朝鲜半岛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李汉东代表韩方感谢中国政府一贯支持半岛南北争取实现和解的政策。

  2002年1月9~11日,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的邀请,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来华进行正式访问。李鹏委员长与其会谈,江泽民主席、李瑞环政协主席、周光召、王光英副委员长等分别会见。在评价中韩建交10年来双边关系发展时,李鹏委员长对双边关系快速顺利发展表示满意,希望两国以共同纪念建交10周年为契机,把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李万燮同意双方以建交10周年为契机,推动韩中友好合作关系更上一层楼。双方还就朝鲜半岛局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李万燮对此表示感谢并希望中国一如既往支持半岛和缓进程。

  2002年4月11日~12日,韩国总理李汉东赴海南出席博鳌亚洲论坛首届年会,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与其会见。朱总理对李汉东出席论坛年会表示欢迎,对中韩关系在各个领域取得发展表示满意,希望中韩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谅解的精神,继续保持和推动中韩经贸合作的发展势头,推动两国关系在新世纪全面发展。李汉东对论坛首届年会的成功举行表示祝贺,同意朱总理对两国关系的评价,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并表示韩国政府和企业对中国西部大开发非常关心,希望积极有效地参与大开发。

        2002年4月16日~18日,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来华参加亚洲议会和平协会(AAPP)第三届年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会见。李鹏对李万燮议长出席年会表示欢迎,并向在釜山中国民航客机事件中的所有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李鹏对中韩两国关系的发展感到满意,希望双方继续合作,进一步推动两国关系取得发展。李万燮对中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的作用,以及中国为增进了亚洲各国议会间团结所作努力表示赞赏。双方还就朝鲜半岛局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李万燮对中国迄今在推进半岛和平进程中所作的积极努力表示感谢。

        2002年8月24日,中韩建交10周年,江泽民主席和韩国总统金大中24日互致贺电,外交部长唐家璇和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崔成泓24日也互致贺电。

        2002年10月27日,江泽民主席墨西哥APEC会议期间会见韩国总统金大中。江泽民对金大中为促进中韩关系的发展、特别是推动建立中韩合作伙伴关系作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关于朝鲜半岛局势,江泽民强调指出,中方一贯致力于维护半岛的和平与稳定,支持朝鲜半岛无核化,同时希望朝美通过对话解决有关问题。

        2002年11月4日,朱镕基总理在柬埔寨出席10+3首脑会议期间出席并主持了中日韩领导人会晤,韩国总理金硕洙、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出席。三国领导人侧重就三国经贸合作和三国与东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三国领导人均认为,会晤加强了三国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也有利于推动10+3进程向前发展。三国领导人对加强今后的合作提出了建议。

金硕洙和小泉阐述了日韩两国在朝鲜核问题上的严重关切,朱镕基表明了中方的原则立场。三方均支持朝鲜半岛无核化,希望维持半岛和平与稳定,通过和平对话解决存在的问题。

        2003年2月13日,韩国候任总统特使李海瓒访华,24日至26日,钱其琛副总理作为中国政府特使应邀赴韩出席卢武铉总统就职仪式。

2月,国家主席江泽民致电韩国总统金大中,对韩国大邱地铁火灾事件表示慰问。韩国总统卢武铉致电江泽民主席,对新疆地区发生地震表示慰问。

        2003年4月30日,韩国总理高建致电温家宝总理,对中国突发非典型肺炎疫情表示慰问。

        2003年7月7日~10日,韩国总统卢武铉应胡锦涛主席的邀请,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主席与卢武铉举行会谈,双方就中韩关系、核问题以及国际和地区形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意见,宣布建立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加强两国高层交往和各部门、各层次的交流与对话,为发展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供政治保障;深化在经贸、科技、能源、金融等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充实全面合作的实质内容;扩大文化、教育、新闻和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巩固合作伙伴关系的民间基础;增进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为地区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

        2003年9月2日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应邀访韩。访问期间,吴邦国委员长分别同韩国总统卢武铉、国会议长朴宽用举行会见、会谈,并同朝野政要和各界人士广泛接触,就进一步深化发展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以及维护半岛的和平与稳定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9月下旬,韩国国会议长朴宽用率团回访。

        2003年10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在曼谷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见了韩国总统卢武铉。胡锦涛说,中韩关系的顺利发展,友好合作的不断扩大,为中韩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希望双方进一步共同努力,积极开拓,将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落到实处。卢武铉表示,韩方将进一步致力于发展同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愿采取措施,消除双边贸易中的障碍,扩大从中国的进口。韩方重视同中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和合作,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朝核问题,胡锦涛重申了中方的一贯立场,指出中韩在朝核问题上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看法,都认为应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核问题。他表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推动北京会谈进程继续下去,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

        2003年10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会见卢武铉总统。温家宝说,不久前中韩宣布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这对进一步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对中韩关系现状感到满意。双方就朝鲜半岛核问题交换了看法。温家宝表示,北京六方会谈使对话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朝核问题错综复杂,解决起来需要耐心和智慧,也需要时间。但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动摇这一方向。卢武铉表示,今年7月访华取得重大成果。目前,韩方正认真落实双方在十大领域的合作。韩国政府和国民感谢中国为寻求和平解决朝核问题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对中国在维护亚洲和平与发展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予以高度评价。

        2004年8月26日30日,应韩国国会议长金元基邀请,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对韩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贾庆林主席分别会见韩国总统卢武铉、国会议长金元基、国务总理李海瓒以及韩国政界、经济界、韩中友好团体代表等各界人士,参观现代汽车蔚山工厂、现代重工、浦项制铁公司、三星集团以及庆州等地。27日在会见韩国总统卢武铉时,贾庆林首先转达了国家主席胡锦涛致卢武铉总统的口信。胡锦涛在口信中表示,中国政府奉行对韩国的友好政策,愿与韩国成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好邻居、好伙伴,共同为两国的繁荣和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不懈努力。贾庆林说,他此次访韩正值中韩建交12周年。12年来,中韩关系发展迅速,成效显著。特别是去年7月双方宣布建立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他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中韩关系,愿与韩方携手,将两国友好合作世世代代发展下去。他说,中方将继续按照“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不断丰富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造福于两国和两国人民。中方愿与韩方继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进一步巩固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方愿同韩方加强在经贸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谋求互利双赢,实现共同发展。中方坚定致力于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将继续为此作出不懈努力。中韩双方在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六方会谈进程中进行了密切合作,中国愿同韩方及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和谈取得更大成果。  卢武铉欢迎贾庆林对韩国进行正式访问。他说,去年胡锦涛主席与他共同确立的韩中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对两国关系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双方认真落实有关共识和协议,两国关系总体发展顺利。韩国政府十分重视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高度评价中国在朝核等地区和国际问题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韩国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竭尽全力推动两国关系深入发展。双方一致同意从两国关系大局和长远战略的高度出发,相互尊重,坦诚相见,妥善解决彼此关切的问题,使两国关系继续沿着正确方向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2004年10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越南出席亚欧首脑会议期间会见了韩国总统卢武铉。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友好关系,认为作为重要近邻,中韩保持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符合双方的现实和长远利益,也是本地区和平与繁荣的需要。双方都将作出努力,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发展两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还表示,愿继续为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积极的努力。

        2004年11月18日23日,应韩国副总理兼科技部长官吴明的邀请,陈至立国务委员对韩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陈国委与韩国副总理兼科技部长官吴明举行会谈,双方一致表示将加强两国的科技合作。此外还会见了韩国总理李海瓒和韩国副总理兼教育人力资源部长官安秉永,参观古里核电站、现代汽车蔚山工厂、三星电子、延世大学等。陈至立与吴明共同签署了《中韩科技合作会谈纪要》,陈国委还出席了《中韩技术交易合作备忘录》、《中韩科技信息交流合作备忘录》、《中韩科学技术评估合作备忘录》、《中韩2004-2006年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

        2004年11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圣地亚哥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见了韩国总统卢武铉,双方就中韩关系和地区局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看法,一致表示将共同致力于推动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胡锦涛表示,去年我们在北京共同宣布建立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一年多来,在双方努力下,中韩在各领域的交流和合作继续向前发展,达成的共识正在得到落实。在政治方面,我们相互理解,相互信任,重视对方关切。在经贸方面,双方的互补优势和合作潜力进一步显现,中国已成为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在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双方交流和合作成果显著。在区域合作方面,双方积极参与,保持着良好的协调和沟通,中韩同为本地区的重要国家,应该共同肩负起推动区域合作的历史重任。双方应在各个区域对话和合作机制中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胡锦涛向卢武铉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强调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经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韩国作为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尽早确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将是件互利双赢的事情,有利于两国加强经贸和投资合作。卢武铉高度评价韩中关系的发展和双边贸易的增长,强调韩方对两国关系有很高期待。他表示,中国经济和韩国经济关系密切,中国的成功发展将为韩国带来更多商机。他已指示有关部门研究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尽快拿出报告。

        2004年11月29日温家宝问题在老挝首都万象出席东盟与中日韩等领导人会议期间会见了韩国总统卢武铉。温家宝指出,目前,中韩两国关系发展总体上是顺利的。两国在各方面的合作,特别是经贸合作发展很快。双方应维护好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使两国关系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温家宝对发展中韩关系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保持高层交往势头;二是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三是推动文化、教育、科技交流;四是加强沟通,妥善解决彼此关切的问题。卢武铉赞同温家宝对两国关系的看法和建议。他表示,韩方正在就如何进一步推动韩中经贸合作进行研究,希望经贸合作取得更大进展。他表示,加强两国间文化、教育、青年人之间的交流对增进相互理解非常重要,韩方将继续对此予以推动。韩方愿意在东北亚区域合作和国际事务中与中方密切合作。双方还就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交换了意见。温家宝肯定了韩国奉行的“和平繁荣”政策,希望韩方继续坚持和解合作大方向,改善南北关系。卢武铉表示,中方为推动六方会谈进程付出了巨大努力,韩方予以高度评价,希望有关方面显示灵活,使下一轮会谈早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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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韩经贸合作简况

        中韩两国1983年通过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开始进行间接贸易,1988年3月开始有步骤开展民间直接贸易。1991年,中国国际商会同大韩贸易振兴公社在汉城和北京互设了代表处;1992年2月和7月,中韩民间贸易协定和民间投资保护协定分别生效。1992年8月24日,中韩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并签订了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以及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联委会的协定。2003年,按年投资额计算,我国已成为韩最大的海外投资对象国并首次成为韩第一大出口市场,韩国则是我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不包括东盟和欧盟)和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双方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的关系不断得到加强。  
  (一)双边贸易
  据我海关统计,2003 年中韩双边进出口总额为632.31 亿美元,同比增长43.4 % ;其中中方出口200.96 亿美元、进口431.34 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9.4 %和51 . 0 % ;中方逆差230.38 亿美元,同比增长76 . 7 %。如不包括欧盟和东盟,韩是我当年第四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据韩方统计,我国则是韩国2003 年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
  2004年,中韩贸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1-9月双边进出口总额为649.35 亿美元,同比增长46.7 % ;其中中方出口193.03 亿美元,进口456.32 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40.7 %和49.4 % ;中方逆差263.29 亿美元,同比增长56.5 %。
  我对韩出口商品主要包括服装及衣着附件,织纱线、织物及制品,钢铁及其制品,煤,玉米,水、海产品,铝及其制品,电视、收音机及无线电讯设备的零附件,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录音机及收录(放)音组合机等;自韩进口商品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钢材,初级形状的塑料,手持(车载)式无线电话机,电视、收音机及无线电讯设备的零附件,对苯二甲酸,化学纤维长丝,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零件,汽车零部件等。
  (二)相互投资
  1、韩国对华投资
  1992年中韩建交以后,韩对华投资快速增长,韩资已成为我主要的外资来源之一。韩对华直接投资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截止2004年5月底,韩对华投资共29541项,协议金额411.1亿美元,实际利用金额222.4亿美元,较建交当年增长77倍。韩企业对华投资以中小企业为主,平均规模较小;主要投资领域为纺织、服装、电子电器组装、制鞋、石油化工等制造业和饮食等服务行业;投资区域集中在山东、天津、辽宁、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但近年正逐渐向广东、福建等其它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内陆地区扩展。
       据商务部统计,2003 年,我共批准韩对华直接投资4920 项,合同韩资金额91.77 亿美元,实际利用韩资44.89 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75 %、73.74 %和64.98 %。按照实际到位基准,韩是当年我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
  2004 年1-9 月,我共批准韩对华直接投资4177 项,同比增长20.9 % ;协议韩资金额94.20 亿美元,实际利用52.31 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61.2 %和62.3 %。进入2004 年以来,韩已成为仅次于我国香港和维尔京群岛的我实际利用外资第3 大来源。   
  2、中国对韩投资
   2003年,中方共批准企业对韩投资10项,投资额1.95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42.9%和133.3%。截止2004年 10月,我对韩直接投资也已超过10亿美元。
  (三)劳务合作
  据商务部统计,2003 年,中韩新签劳务和工程承包合同284 份,同比减少22.4 % ;合同金额3.82 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 .19 亿美元,派出人数20574 人,分别同比增长70 .4 %、51 .2 %和29.8 %。
  2004 年1-9 月,中韩新签劳务和工程承包合同196份,合同金额3.0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41亿美元,派出人数13048 人,9 月末在外人数44500 人。合同金额及完成营业额分别同比增长74.9%和26.3 %。截至2004 年9 月底,中韩共签订劳务和工程承包合同金额29.0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1.36 亿美元。   
  (四)产业合作
  中韩两国政府于1994年6月6日在北京签定了《关于成立中产业合作委员会的协定》,双方决定在共同感兴趣的产业领域开展合作,以推动中韩经贸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此后,双方在汽车、高清晰度彩电、程控电子交换机等领域开展合作,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双方正在探讨在新的领域扩大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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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韩科技合作

       1992年8月24日中韩正式建立外交关系,9月30日我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键和韩时任科技部长金镇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此后,两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发展迅速,成果显著,为推动两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两国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合作协定”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中韩政府科技合作联委会(现改为每两年召开一次,在不召开联委会的年份,举行司局级磋商,决定具体合作项目),总结经验,交换看法,确定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并签署会议议定书等。迄今,已召开了七次中韩科技联委会和三次局长级会议。

        2003年7月,韩国总统卢武铉访华时与胡锦涛主席发表了联合声明,就大力推动新一代CDMA、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共同研究与产业化合作达成了共识。同年9月13日,徐冠华部长会见了应邀访华的韩国科技部朴虎君长官(部长)一行,就进一步落实两国首脑在科技领域达成的共识进行讨论,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目前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共同研究项目

        双方通过协商并经联委会确立共同研究项目,内容涉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多个领域。双方政府对这些项目的实施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绝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从第5次会议开始,双方决定把合作研究的重点集中在气象灾害预报、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环境技术、应用激光技术和基础研究等领域,并把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合作也列为合作的重点领域。

       (二)互派科技考察团组

        中韩双方自1994年开始每年互派四个科技考察团组,双方各自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进行考察。所选人员均是各领域的专家,考察后形成内容详尽的考察报告,对今后在该领域开展科技合作具有很强的参考性和指导性。

       (三)建立共同研究开发中心

        作为一种新的合作方式,中韩双方科研人员以分别在本国对等建立的共同研究中心为桥梁,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开发。目前已建立的共同研究开发中心有:大气科学研究中心、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新材料研究中心、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和光电技术研究中心。

       (四)青年科学家交流

        1994年两国启动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互派博士后到对方国家相关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为期一年至两年的学习和交流),截至2002年底,双方各有243名和111名博士后实现互访交流。这一计划,对扩大高级人才培养和推动相关研究机构间的合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与韩国国际协力团(KOICA)间的合作

         KOICA是韩国政府负责海外援助的机构。我与KOICA合作始于1992年,迄今,KOICA通过专家派遣、开展专项技术合作及开发调查项目、人才培训等方式,在华进行了4千余万美元的技术合作项目,对推动我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起到一定作用。2003年通过KOICA渠道,双方共同开展沙尘暴监测预报项目,韩方向我提供约60多万美元的仪器设备。

        此外,在政府科技协定框架下,两国对口专业部门已分别签署了大气科学、航天和宇宙技术、卫星技术、钢铁技术、基础科学、标准计量、中医中药、环境保护、科技政策、核安全技术、通信技术、新材料、海洋技术、林业技术等18个合作议定书或谅解备忘录。根据这些协议,许多合作项目正在进行并取得可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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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韩教育交流简介

       中韩两国于1992年8月24日建交后,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关系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签署教育交流协议情况

      1、 中韩两国教育部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于1995年7月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2001年,双方续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部2001—2003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韩国教育振兴院、KDI国际政策大学院签署互换留学生协议;

      3、 两国的高等院校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中方的130所院校与韩方的120所院校签定协议并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二)代表团交流

      自签署交流协议后,双方每年互派一个教育行政官员代表团。此间双方交流的重要代表团有:

      1、1994年10月,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朱开轩率中国教育代表团访韩;

      2、1995年7月。韩国教育部长官朴瑛植率韩国教育代表团访华;

      3、1996年6月,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王明达率中国职业教育代表团访韩;

      4、2001年12月,中国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率中国教育代表团访问韩国;

      5、 2002年12月,中国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率中国教育代表团访问韩国;

      6、 2003年8月中国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代表团访问韩国并当选国际大体联副主席;

      7、 应韩国教育部的邀请,自1994年起,中方每年派遣中学教师代表团(20人)访问韩国;

      8、 根据两国教育交流协议,双方每年互派一个教育行政官员代表团互访。

     (三)留学生交流

       双方根据交流协议,每年互换10名政府奖学金生,截止2003年12月:

       1、韩在华奖学金生人数累计达143人,其中本科生9人,硕士39人、博士40人,进修生54人,高级进修生1人;

       2、中方在韩奖学金生累计47人,其中硕士29人、博士17人、普访1人。

       3、韩国在华自费留学生人数为35,353人,其中博士659人,硕士1093人,本科生10,132人,其余为进修生;

       4、中国在韩自费留学生人数为560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位生2800人,其余为本科生及普通进修生。

      (四)汉语教学情况

       1、普通高中第二外语选学汉语情况:

   

   

 学生数

 教师数

2000年

1,765个

80,606人

284人

2001年

1,988个

84,584人

311人

2002年

2,534

88,641

412人

2003年

3,357

114,186

538人

       2、职业技术高中第二外语选学汉语情况:

    

   

 学生数

 教师数

2000年

300个

12,284人

42人

2001年

328个

11,367人

43人

2002年

343

11,140

50人

2003年

452

14925

61人

        3、大专中文专业情况:

    

   

 学生数

 教师数

2000年

15个

1,655人

215人

2001年

20个

1,867人

220  

2002年

18个

2,182

 

2003年

41

4216

 

        4、大学中文专业情况:

   

  学校

 学生数

 教师数

2000年

116所

16,065人

480人

2001年

118所

17,867人

500人

2002年

126所

19,144人

 

2003年

104所

17,590人

 

       5、放送通讯大学:在籍学生2000年:16,142人;2001年:16,619;2002年:18723人;2003年:17396人。

       6、研究生院中文专业在籍学生情况:

    

学校

学生数

 硕士生

博士生

2000年

45所

437人

311人

126人

2001年

52个

493人

340人

153人

2002年

65

626

466

160

2003年

92

786

581

205

 在校生人数共计:169,099人。

       我每年在韩国举办2-3次汉语水平考试,韩方每年10月在我北京、上海、长春举办一次韩国语水平考试。

       应韩国各大学的邀请,2003年在韩国汉语教师为106人。

       应中国政府的邀请,韩方自99年开始每年选拔20名高中教师到中国进行为期6周的汉语培训,自2000年开始教育处每年推荐20名在汉语竞赛中获奖的高中生利用暑期到中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汉语培训。

 

1993~2003年参加汉语水平考试人数:

 年 度 

初中级

高 级

 合 计

中国境外应考数

1993年

 

 

487

1590

1994年

 

 

721

2233

1995年

 

 

1101

3717

1996年

1658

173

1831

5374

1997年

2195

279

2491

5814

1998年

1888

201

2318

6410